- Sep 29 Mon 2014 00:45
紅燈煞不住 停等越過白線開罰
- Sep 29 Mon 2014 00:37
一事一罰 重罰強冠12.5億
- Sep 29 Mon 2014 00:16
時序進初秋 早晚涼爽白天熱
- Sep 29 Mon 2014 00:00
秋蟹拚吃法! 熱吃冷吃各有風味
- Sep 28 Sun 2014 00:38
彰化婚紗推薦,請問彰化婚紗工作室有可推薦的嗎?
- Sep 28 Sun 2014 00:36
台灣首家廉航 虎航首飛滿載
- Sep 28 Sun 2014 00:30
產後肥胖><想要沒有侵入性的瘦肚子和瘦大腿,體雕有用嗎
- Sep 28 Sun 2014 00:30
食管新法不溯既往 罰不到強冠
歡迎來到外拍,可以教你很多接案技巧喔【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】食管新法行政罰鍰高達2億元,卻罰不到強冠。行政院25日送出《食管法》新修正草案,提高對自然人的刑事裁罰,並大幅提高法人的行政罰鍰至2億元,取消罰金,解決一罪不兩罰問題。衛福部指出,雖然因「不溯及既往」和「從輕從新」原則,2億元行政罰金對強冠不適用,但在數罪併罰情況下,強冠負責人可能要付出更重的刑事責任。
【新法提高行政罰鍰】新修的《食管法》第44條中大幅度提高法人(公司)摻偽、假冒行為的罰鍰至2億元,並刪除第49條對法人的罰金處分,還可命業者歇業、停業、廢除公司、工廠。摻偽、假冒之業者(負責人)則得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併科8千萬元罰金。危害人體健康者處7年以下徒刑、併科1億元罰金;害人致死者得處無期徒刑,併科2億元罰金。
- Sep 28 Sun 2014 00:21
酒店小姐上班的人有哪幾種?
- Sep 28 Sun 2014 00:20
一分鐘報氣象/周日氣溫涼爽